商学院全体师生:
为着力培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、诚实守信、知恩感恩、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,进一步宣传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励志成才的典型事迹。根据《珠海科技学院十佳励志大学生评选办法》(校发〔2022〕190号)规定以及《关于开展2024年“十佳励志大学生”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校发〔2024〕115号)工作要求,我院决定开展珠海科技学院2024年“十佳励志大学生”评选候选人推荐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成立商学院2024年“十佳励志大学生”候选人选拔评审工作领导小组:
组 长:李俊江 王志刚
副组长:杨智慧 王健臣 孙荣海 张淼
成 员:马东博 易敏 李哲非 修广利 包子文 闫光华 苏睿 颜廷亮
二、申请对象及材料报送
(一)申请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1.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遵守宪法和法律,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2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,身体素质良好,达到大学生体育测试成绩良好以上;
3.学习成绩优秀,每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均不低于前30%,英语水平良好,在校期间获国家助学金不少于两次;
4.生活简朴,经广东省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;
5.自强不息,奋发向上,热心公益,有较为典型的励志成才事迹,具有一定创新精神和良好的社会实践能力;
6.本人自愿提出申请,原则上推荐大二、大三年级在校生;
7.推荐候选人必须为商学院2022级、2021级在籍学生。
(二)按时报送材料
请相关年级辅导员深入挖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事迹,积极动员符合评选要求的学生积极报名。
相关材料于4月21日下午16点前报送以下材料到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:
1.候选人电子版和纸质版的申请书(事迹材料,第三人称),不超过2000字;
2.《2024年十佳励志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》电子版;
3.候选人获奖证书、证明材料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(骑缝章);若有参加市级以上竞赛获奖情况的学生,须是代表学校获奖。
三、评选及推荐细则
由商学院2024年“十佳励志大学生”候选人选拔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候选人提交材料进行打分,最终确认4名候选人代表商学院参加学校2024年“十佳励志大学生”竞选汇报。
商学院评审工作小组联系人:王健臣,电话:0756-7626302,地点:格物楼K412。
珠海科技学院商学院
2024年4月17日